男人拄剑而立,剑没有鞘,止不住的杀意、

风卷乱了残云,刮着衣袖,男人没有去理。

清明十一,谷雨未至。

我看到男人的时候,他正用布条擦拭着剑上的血迹,我晃了晃手中的酒杯。他也看到了我,将剑背负身后,稳步而来,接过杯子一饮而尽。

“敢邀我喝酒的,你倒是第一个。”男人在我对面坐下,身上的血腥气依然很重。“敢喝我邀酒的,你也是第一个。”我笑笑,又开了一坛封泥。男人没有接着说话,只是一个劲地喝酒。

“一人头几两?”

“十一两足矣。”

我从怀里掏出一贯钱,摆在桌上。“帮我一个忙。”他取走十一两碎银,放入内袖,动作一气呵成。

“谁?”

江湖流传,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。有个杀手,见钱做事。不知出自何门何派,至今没有失过手。江湖上唤他十一,关于这个名字从何而来?一说是其十一步内必取首级,二说是其杀一人只需十一两碎银。

“剑法何出?”我将桌上的肉往他面前送。他并没有理会,自顾自地倒酒。

“无门无派有何关系?能砍掉脑袋,捅进心窝就够了。”十一笑得很邪,拿起一坛酒,直接抬头一饮而尽。

“时辰尚早,不如再饮一轮?”我唤来小二,重新温了酒,上了两盘肉。

“如今战乱不止,兄台如此好武力,缘何不为国出力?”我数了数脚边空的酒壶,七八个在那打转。

清明的傍晚还是有点刺骨的。

国家社稷不在心,

唯有杜康醉生平。

王侯将相不入眼,

世人皆醉我独醒。

十一摇晃着酒杯,看了眼廊外灯笼亮起。

“你就不问问我想杀的人与我结了什么仇怨?”

“拿钱办事,其余一概没有兴趣。”

杀手原来就不分青红皂白。本非侠士,江湖道义,一律不齿。

小酒馆生意渐渐淡去,几里外姹紫嫣红,歌舞平生。虽说战乱,但京城内依然夜夜笙歌。

酒果然是个好东西,能使人忘记什么。

比如,杀手的本能。

在第十一个酒坛见空的时候,我拔出我的剑。十一慌乱间用酒坛去挡,我只能笑笑。右手刀鞘击破酒坛,十一仓皇倒地,顺势踢飞原来身下木凳,背身拔剑。

可惜他这剑,这一生却再也拔不出来了。我左手的剑已经削去他大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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